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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之遺產的繼承-遺產之分割:計算(以實現公平分割原則為前提)
作者:洪正test民法繼承編之遺產的繼承-遺產之分割:計算(以實現公平分割原則為前提)
(1) 債務之扣還
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民法第1172條)。
(2) 贈與之歸扣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民法第1173條)。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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