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之完全物權-所有權:共有的相關規定(2)

作者:洪正test

民法物權編之完全物權-所有權:共有的相關規定(2)

民法物權編之完全物權-所有權:共有的相關規定(2)

(2) 公同共有

1. 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民法第827條第3項)。

2.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成立之法律、法律行為或習慣定之。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
    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民法第828條第1、3項)。

3. 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民法第829條)。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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