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與民主鞏固

作者:林瑋

民主化與民主鞏固

民主化

所謂民主化就是威權國家轉型為民主國家的過程。杭亭頓(Samuel Huntington)在《第三波:二十世紀末民主化浪潮》一書中,將歷史上民主化分為三波。
一、第一波:1820-1926年,始於美國獨立運動和法國大革命,建立了歐美為主的29個民主國家。
二、第二波:1945-1962年,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許多殖民國獨立建國,創建了36個民主國家。
三、第三波:1974-1990年,始於葡萄牙康乃馨革命,至1989年蘇聯瓦解,原本的聯邦國獨立建國為高峰,產生了70多個民主國家。
一般來說,國家要轉型為民主國家,需要有三個條件:
(一)對政治反對團體的容忍
(二)自由選舉,以及選民可自由抉擇候選人
(三)政治領袖接受選舉結果,並且不以武力等來干涉權力的移轉

啟動民主化的原因

杭亭頓認為,民主化的發生,有賴於五個主要因素:
一、感染效果
當有些國家開始民主化之後,會引發骨牌效應,造成其他國家效仿,例如東歐的民主運動。
二、威權或極權政府的瓦解
既有政權若無力再照顧人民,提供社會與政治秩序,改革聲浪所形成的壓力會推翻政府,建立民主制度。
三、經濟發展
經濟發展的成功培植出一批中產階級,新興的中產階級要求更多的政治參與和資訊流通,相對減弱威權體制統治能力與合法性,促使國家走向民主。
四、統治領袖的抉擇
假若政治菁英認為,非民主化不能維持政治與社會的穩定,必須採取開放的策略,國家較易建立民主制度。
五、國外行動者的影響
國際環境的壓力,包括來自歐美國家、人權組織或是宗教團體,對於開發中國家都會形成民主改革的壓力,例如菲律賓、阿根廷、巴西、智利等國家。

民主鞏固

根據林茲(Juan Linz)的界定,民主鞏固是沒有任何主要的政治人物、政黨、有組織的利益團體或是機關,想以非民主的程序來得到權力,而且政府與非政府的力量都服從或習慣由新的民主過程所建立的明確法律、程序和制度所形成的架構來解決衝突。
根據這個界定,林茲提出一個已然鞏固的民主政治所具備的三個主要意涵:
一、在行為層次上
沒有其他政治、經濟或社會行動者,建立非民主的政權。
二、在態度層次上
即使不滿意政府的作為與領導,多數民眾仍相信民主是管理生活與解決衝突最好的方式。
三、在憲政層次上
所有政治力量都能接受與習慣,新的民主過程所建立的法律和制度設計,並作為解決衝突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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