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行政部門(四)

作者:林瑋

政治學-行政部門(四)

官僚體系

三、事務官的功能
(一)行政的執行
官僚組織最主要的功能是執行法律與決策。這樣的區分清楚地標示出決定政策的政務官和負責執行政策的事務官之間的區別。但官僚不僅並非僅功能性地執行政策,一來尚有許多行政細節必須留待行政官員處理,文官因而具有一定裁量權;二來官僚組織的政治控制亦隨著國家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提供政策建議
理論上,官僚和政務官之間負有不同政策責任,政策由政務官制定,官僚僅單純提供意見。但事實上官僚的功能影響可能更大。主要的原因在於官僚是政務官取得資訊最主要的來源,官僚因而有效的控制資訊流向,透過對資訊的篩選,官僚可能隱含了本身的偏好,影響到政策制定本身。
(三)利益表達與匯集
官僚組織負有政策執行的職責且能對政策的制定提供建議,因此不免和利益團體接觸,久而久之使得利益團體和政府部門之間的界線日益模糊。
(四)維持政治的穩定性
訓練有素的專業官僚有時是引導政府走向秩序與信譽的保證。政治穩定事實上是依靠官僚人員的常任與專業,因為當政治人物和政府不斷輪替時,官僚組織依然堅守崗位,不為所動。
(五)管制的功能
行政機關常常扮演管制的角色,以管制性委員會的方式,管制具影響力或具公共性的產業,例如:聯邦傳播委員會,證券及交易委員會等。
(六)證照的授予
證照也是管制的手段之一,行政機關透過證照影響私人組織的行為,保障民眾權益,或是管制市場秩序。例如航權的授予,銷售酒精飲料的執照或是醫師、律師、藥劑師等專業工作的證明等。
(七)福利服務
在現代,行政機關中的福利部門提供社會福利:照顧社會弱勢、社會安全、失業輔導等都囊括其中。這樣的作為不可避免的造成政府人事與政策支出的增加。
四、官僚體系的階層
(一)高級事務官員
高級事務官員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行政首長與政務官員制定政策,並在制定政策之後,擬定施行計畫並監督所屬,貫徹執行。
(二)中級事務官員
中級事務官員承接高級事務官員的指揮,規劃實際執行步驟,交付基層官員實施。
(三)基層事務官員
基層事務官員實際負責執行,從事例行性活動,並向中級事務官員反應執行上的疑義。
五、官僚體系的評價
(一)正面評價
1.分工明確,法令規定完備,行政人員的職責清楚,避免事權不明的問題。
2.對事不對人,破除人情世故的壓力。
3.階層制度的管理,能夠貫徹命令並責任分明。
4.依專長任用,提昇機關效率。
5.固定任期及良好待遇,增加工作績效。
(二)負面評價
1.過分重視法令,忽略人情互動。
2.過分強調組織階層,容易形成僵化管理。
3.永業化的保障,降低提升工作效能的動機。
4.固定升遷管道,降低行政人員服務的動力。
5.固定職權及固定工作內容,降低行政人員學習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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