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系統論(二)

作者:林瑋

政治學系統論(二)

政治系統論的內涵與發展

一、投入項
投入項泛指一些需要被處理的政治事務,包括民眾或團體的需求。當然不是每個需求都能進入政治系統中,能夠進入政治系統的需求,多是在特定環境因素下互動的結果。
二、環境
伊斯頓認為影響達成社會價值權威分配包含兩個部分,一個是具政治性質的,稱之為政治系統,另一是不具政治性質的,則稱之為環境,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政治系統的形成主要來自於環境因素的支持和要求,也就是待處理的政治事務必然是受到政治系統內外的支持,這些要求和支持共同構成了政治系統的投入項。
三、政治系統
政治系統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處理能進入系統的需求,不過,處理需求的方式並非照本宣科,完全依據該需求制定最後政策,也不是處理所有需求,而是經過一定的折衝和妥協。伊斯頓將之區分為兩個部分:
(一)轉換
政治系統能經由各種結構安排,對數量可觀的要求,發揮過濾、縮減和結合的作用。經過這些轉換而能達社會價值權威分配的階段具體成為政策者,多為那些較重要且受社會矚目的事件。
(二)均衡
政治系統和環境必須維持一定的穩定關係,這樣的關係稱之為均衡。若太多來自環境的需求沒被滿足,兩者之間的緊張超過一定限度,系統就面臨系統崩毀的危險。為避免系統崩毀不至超載,政治系統必須以政策滿足環境的需求。
四、產出項
政治系統論的產出項即泛指實際的政策。這些政策不但滿足環境的需求,同時也可增加環境對政治系統的支持,提升政治系統的穩定。
五、回饋
當政策產出後,不代表整個政治過程就宣告結束,有時,因產出項產生新的需求,新的支持而進入另外一個新的回合。這個新的投入則稱之為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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