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差異

作者:林瑋

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差異

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差異

一、廣泛的權威

社會組織的規則僅適用於會員,非會員可不遵守。但政府所訂定的規則則具廣泛性,其決策具有拘束力和強迫性。

二、非自願性的成員

社會組織都是自願參加的,但大多數的國民都屬非自願參加政府,而是天生取得的。

三、權威性的規則

社會組織間沒有階層關係,相互平等,相互不得約束。但政府的政策具權威性,只要是進入國家者都得遵守。

四、強制力的合法壟斷

政府擁有懲處權,而這是一般社會團體所沒有的。一般而言,政府具有正當性和強制力,
意指社會成員認為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力是適當的、具效力的且必須遵守的。

五、代價最高的賭注

政府在決策之餘所要承擔的風險遠較社會團體為大。

[三民輔考-政治學完全攻略]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