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自行車注意事項及使用限制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攜帶自行車注意事項及使用限制

(一)旅客可攜帶之自行車僅限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最大尺寸限制為長180公分、高120公分、寬70公分,禁止油類動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協力自行車及非屬常規型式之特殊自行車進出捷運系統。

(二)未滿14歲旅客須由成人陪同,方得攜帶自行車進出捷運系統。

(三)自行車於捷運系統內牽行、使用電梯及進出電聯車車廂,須禮讓身心障礙旅客及其他一般旅客。

(四)旅客攜帶之自行車必須保持清潔,如有髒污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五)攜帶自行車者因其自行車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應負法律上相關之責任。

(六)旅客攜帶之自行車,若有造成他人不便或影響安全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七)捷運系統發生緊急事件時,本公司得暫時停止旅客攜帶自行車進出捷運系統。

旅客攜帶自行車進出捷運系統

應確實遵守大眾捷運法與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各項規定與注意事項,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旅客因違反規定導致本身之損害,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為因應特殊之狀況

本公司得公告調整開放之時段、車站及其他相關規定。

附屬事業營運服務規約

營運時間

(一)收費停車場:24小時(木柵機廠例假日08:00~16:00、內湖機廠配合南港展覽館展期期間開放08:00-18:00)。

(二)地下街:06:00~01:00(店鋪視個別營運時間而定)。

(三)商品館:10:00~22:00。

(四)廣告:同捷運營運時間。

(五)移設連通:同捷運營運時間或連通場所營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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