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的程序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控制本身沒有單獨的程序,而是從規劃開始的過程。因此仍是依PDCA的概念來做:
1.設立績效標準(Plan):
控制的目標其實要回溯到規劃,規劃時我們會產生目標,而基於這個目標我們產生衡量績效標準。衡量績效標準的建立應該包含兩個層面:績效指標項目的決定、各績效指標要求績效水準的高低。
績效標準可以用金額或數量來表示,一般在擬定標準時,也會同時擬定誤差範圍,在此範圍內產生的結果,視為可以接受的結果。
2.依據標準執行及衡量績效(Do, Check):
依規劃的目標執行並依設定的績效標準對實際實行成果加以評估,其過程包括:資訊收集、分析及比較。
根據標準衡量執行結果最簡單的方法是採用個人觀察,但隨著工作或責任越加繁重時,直接觀察的方法也會發生困難,此時其他間接的控制方法,如:預算、統計報告、圖表等就是相當重要的工具。
3.推算偏差並做改正措施(Action):
將實際結果與預期結果做比較分析,藉以瞭解目標是否達成,或兩者差距多大。當實際績效與預期目標計劃相差過大,就必須追究原因及責任,以採取彌補的手段。
控制不良的反應
1.本位主義:
本位主義發生在控制的標準設計不當,不能達到組織的目標,反而使各部門只在乎本身目標的達成,不在乎與其他部門是否協調。舉例來說,如預算的控制,會使各部門為了爭取有限資源而產生衝突。
2.短視近利:
控制的壓力也會造成過分強調短期因素的現象,管理者為了達到控制的標準,容易只關注於自己的任務,忽視了組織整體目標。為了短期的利益,忽略長期利益。
3.流於表面:
控制常會被執行者視為表面文章,而不確實執行或為了符合標準,自行添加不實的資料。
4.影響士氣:
如果標準選擇不當、管理者為了改善部門效率,常會加緊控制,導致例行工作大增。對於員工的嚴密督導,也會引起員工士氣低落,甚至因為排斥而反抗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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