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月台層設計標準

作者:夏進

捷運月台層設計標準

1.月台動線設施之配置

須能引導乘客沿月台全長分散或聚集。月台乘客之出入點儘可能予以錯開,以求乘客均勻分佈於各節車廂。

2.高架及地面車站

應設置風雨防護設施。沿月台全長之上方均應有屋簷之遮蓋,且屋簷應自月台延伸至道床上方,以避免列車停靠時雨水回流。

3.島式月台

兩端緊急逃生梯或無危險性次要機電設備空間,必要時可伸入月台內,但長度不得超過電聯車單一車廂長度之半,且須維持月台最小寬度。

4.月台設計應設足夠空間

以供乘客等候電聯車。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每一乘客需0.8平方公尺之面積。於用地受限時,仍須保留0.65平方公尺以上之面積。在緊急狀況下每一乘客需0.2平方公尺之面積。

5.月台寬度之計算

需分別以正常營運狀況及某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假設情境,綜合考量尖峰時間進站之乘客量、尖峰時間列車班距、尖峰行車方向之站間運量、月台長度及有無設置月台門等因素,以計算所得之較大值訂定之。但單側月台之寬度,不得小於列車滿載(S3)載客量乘以0.2平方公尺/人再除以月台長度加20公分。

6.月台須設

1%之橫向洩水坡度,以策安全並利於排水。

穿堂層設計標準

穿堂層之規模應依據乘客服務設施之佈設、車站出入口位置及非公共區等空間需求而定。其空間配置應遵循:

1.採多座月台配置時

付費區內應使乘客能自穿堂進入任何一座月台。

2.穿堂內

之公共設施及結構體之配置應考量乘客之視線及主要動線。

3.地下車站之未付費區

應設穿堂以連通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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