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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制度-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間認定
作者:洪正、劉力交易日之認定
房屋、土地的交易日,原則以所出售或交換的房
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取得日之認定
房屋、土地的取得日,原則以所取得的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持有期間之認定
1.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認定,原則應自房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
2.但個人交易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房地,其持有期間除個人持有期間外,尚得併計規定的期間:
(1)因繼承所取得的房地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2)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遺贈人持有期間
(3)因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地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配偶持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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