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的防治

作者:洪正test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的防治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的防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

1.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
    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2.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事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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