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的禁止-性別平等法第7條

作者:洪正test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的禁止-性別平等法第7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的禁止-性別平等法第7條

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方面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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