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政治經濟學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國際政治理論
一般行政|2017/09/14
形式合法要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形式合法要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1) 合法送達及通知 (行政程序法第100條、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2) 給予陳述意見機會
A. 行政程序法第102條
B. 行政程序法第104條
C. 行政程序法第105條
D. 行政程序法第106條
(3) 聽證 (行政程序法第107條、行政程序法第108條)
(4) 卷宗之閱覽 (行政程序法第46條)
(5) 程序外接觸之禁止 (行政程序法第47條)
(6) 須相對人之申請
行政處分須相對人事先申請。
(7) 須其他機關之協力
例如:多階段行政處分。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