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Advertising)

作者:邵康

廣告(Advertising)

一個廣告在消費者見到以前,必須要先完成以下幾項基本的決策。

廣告目標及類型

廣告依所要達成的目標可區分為以下類型:

告知性廣告(Information Advertising):

建立消費者的基本需求(通常用在產品上市初期)。如臍帶血廣告、Panasonic的感溫冷氣廣告「動就冷,不動就省」。

說服性廣告(Persuasive Advertising):

建立消費者對特定品牌的選擇性需求(Selective Demand,指塑造消費者對特定需求與特定品牌的連結),樹立對其品牌鮮明、偏好的印象。大多數廣告皆屬於此種類型。例如蠻牛(你累了嗎)、保力達B(明天的氣力…)廣告。

提醒性廣告(Reminder Advertising):

通常使用於產品成熟期。旨在恢復消費者對品牌認知之印象,需要時會聯想到該品牌。如中秋節前的烤肉醬廣告、年終時百貨公司的大促銷等。

比較性廣告(Comparative Advertising):

由說服性廣告演變而來。在消費者心中建立「自己品牌與其他品牌相比的專業性或優越性」。例如海尼根啤酒(就是要海尼根)廣告。

增強性廣告(Reinforcement Advertising):

由提醒性廣告演變而來。旨在傳遞使消費者確信自己作了正確選擇的信念。如保險或是房屋仲介公司廣告,常表達消費者之滿意。

還有哪些廣告分類

機構廣告(Institutional Advertising):

由機關單位(企業)承辦型式,用來建立機關(企業)聲譽形象之廣告。

產品廣告(Product Advertising):

宣傳產品品牌的廣告,旨在建立品牌忠誠度,使消費者樂於認定或接受。

公共服務廣告(Public Service Advertising):

又稱公益廣告,是以「為公眾謀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為目的而設計的廣告;是企業或社會團體向消費者闡明它對社會的功能和責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僅僅是從經營中獲利,而是過問和參與如何解決社會問題和環境問題這一意圖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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