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秩序
作者:陳文欽
一、各機關辦公室,應保持肅靜,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外來賓客,除接洽公務者外,勿引進辦公室。
(二)商談公務,勿高聲談笑。
(三)出入辦公處所,應將腳步聲音儘量放低。
(四)使用電話時,應輕聲細語,並節省使用時間。
二、禁止攜帶兒童進入辦公室內。
但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技工、駕駛及工友
均應在指定地點待勤,不得隨處歇息、遊蕩。
四、除值勤人員
因特殊需要經核准外,辦公室內禁止員工住宿。
五、各機關員工應注意遵守安全與保密規定
每日下班後,應檢查文件是否置妥,抽屜是否上鎖。
六、各機關員工於每日下班後
應關閉不必要電源及門窗,並將鎖匙送交指定處所或指定人員保管。
七、員工在辦公處所
應保持服裝整潔。
環境清潔
一、環境清潔之基本事項
(一)執行清潔項目與時間
1.各機關之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事務管理單位得視實際需要,分別規定清潔項目及時間表,督促清潔人員切實執行
2.各機關之室內清潔工作,由本機關工友或委託外包廠商於每日適當時間行之
(二)保管清潔用品
各機關之清潔用品,應按其性能分別依照規定方法使用,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三維護環境整潔方式
1.辦公室內外應隨時清掃,並定期噴灑消毒藥劑
2.各機關應隨時注意環境清潔,必要時得舉行清潔大掃除
3.各機關得自行訂定清潔公約共同遵守;或以清潔競賽方式,維護公共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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