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銀行

作者:政信林

外國銀行

定義

本法稱外國銀行,謂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銀行,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及本法登記營業之分行。
(銀行法§116)

外國銀行營業之許可

外國銀行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依公司法申請認許及辦理登記,並應依第五十四條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後始得營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代表人辦事處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准。(銀行法§117I)

外國銀行設立地區之指定

中央主管機關得按照國際貿易及工業發展之需要,指定外國銀行得設立之地區。(銀行法§118)

貨幣限制

外國銀行收付款項,除經中央銀行許可收受外國貨幣存款者外,以中華民國國幣為限。(銀行法§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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