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及施行法-緒論

作者:洪正

土地法及施行法-緒論

 

一、土地法意義與立法精神

(一)土地不僅為國家的構成要素,更為國家統治與群體生活之空間,對人民行使命令提供空間基礎。而觀諸我國憲法第143條規定可知,我國關於土地之根本精神,在於平均地權。係源自於國父孫中山先生民生主義平均地權學說,強調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等觀念。

(二)土地法則是在憲法之下,為處理土地管理、分配及利用等相關事務之法。內容共分五編,分別為總則、土地登記、土地使用、土地稅、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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