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風景區

作者:陳亦凡x陳毅弘x龍玉雲

國家風景區

國家風景區

一、設立依據

國家風景區,為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之簡稱。其設立乃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10條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會商有關機關,將重要風景或名勝地區,勘定範圍,劃為風景特定區。」與第11條之規定,「風景特定區應按其地區特性及功能,劃分為國家級、直轄市級及縣(市)級。」依體系解釋得成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與其他直轄市級、縣(市)級風景特定區。

二、主管機關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條與第4條規定,中央與地方各有分別負責之主管機關。
1.中央:中央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又為主管全國觀光事務,設觀光局。因此目前國家風景區由交通部觀光局負經營與管理之責。
2.地方:地方級風景特定區主管,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則為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主管地方觀光事務,得視實際需要,設立觀光機構。

三、現有國家風景區分布

現有國家風景區共計13處(資料統計至2013年)

國家森林遊樂區

一、設立依據

國家森林遊樂區,依民國93年所修訂的森林法第17條規定:森林區域內,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得設置森林遊樂區;其設置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目前已開放供國人旅遊的國有森林遊樂區(通稱「國家森林遊樂區」)共22處。

二、主管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營管理當中的18處,其餘4處分別由下述機構管理:
1.惠蓀國家森林遊樂區:現為中興大學所屬四大實驗林場之一,由「國立中興大學實驗林管理處」經營管理,其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2.溪頭國家森林遊樂區:現為臺灣大學實驗林場所在,由「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臺大林管處)」管理,其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3.明池國家森林遊樂區:現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森林保育處」所管轄。
4.棲蘭國家森林遊樂區:現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森林保育處」所管轄。

三、現有國家森林遊樂區分布

資料統計至2014年,共計22個:
北部    1.內洞國家森林遊樂區
2.滿月圓國家森林遊樂區    3.東眼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4.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
中部    1.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
2.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3.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4.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5.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
6.溪頭國家森林遊樂區
7.惠蓀國家森林遊樂區
南部    1.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2.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    3.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
4.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
東部    1.明池國家森林遊樂區
2.棲蘭國家森林遊樂區
3.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4.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    5.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
6.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
7.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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