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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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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之賠償方法與範圍
作者:李由國家賠償之賠償方法與範圍
(一) 賠償方法
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國賠§7Ⅰ)。
(二) 範圍 (財產與非財產損害)
1. 參照本法第5條,準用民法之規定。
故關於損害賠償,應準用民法第216條第1項,賠償範圍包含請求權人之「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2. 關於非財產上損害,參照民法第195條第1項,得請求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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