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常識之史部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國學常識之史部

一、總論

(一)史之始原

1.尚書為中國第一本史書。

2.別名: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皆史書之別名。至漢 司馬遷著史記始以史名書。

(二)史之類別

1.以編撰之體例而分:

紀傳體   

(1)以人為綱,群一人之事跡。

(2)現今通行之二十六史均是紀傳體(史記為紀傳體之祖)。

(3)隋書經籍志首稱此類體例之書為正史。

編年體   

(1)以時為綱,記載同時間內所發生之事情。

(2)史記以前的古史體製,以編年為多。

(3)如孔子之春秋(春秋為編年史之祖),東漢荀悅之漢紀、晉袁宏之後漢紀,宋司馬光之資治通鑑,皆為編年體。

紀事本末體   

(1)以事為綱,群一事之始末。

(2)此體合紀傳體、編年體之長,創於宋之袁樞。

(3)袁樞依據司馬光資治通鑑原文,而成通鑑紀事本末一書。

2.以史書的內容而分:

國別史:以國為界限而分別為史的史書,以國語為最早。

專史:專記政令之演變,專記一人之歷史,或專記地理之沿革、官職政典之興廢,皆屬專史。

雜史:非一代之全編,足以存掌故,資考證之史書。

二、正史

(一)正史之由來

1.名稱:正史之名,始於隋書經籍志,所稱正史即紀傳體的史書。

2.名數:自宋十七史,而至明為二十一史,至清而為二十二史、二十三史、二十四史,近則為二十六史(含新元史、清史稿)。

3.體例:正史體例,完成於司馬遷之史記。

本紀:以序帝王。稱紀者,言可為後代綱紀也。

世家:以紀侯國。稱世家者,言其下及子孫常有國。

表:以表格的方式,錄其事而見之。

書:以記載國家之典章制度。

列傳:敘列人臣之事跡,令可傳於後世。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