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joint venture)

作者:陳雲飛

合資(joint venture)

合資指公司與國外投資者合作設立一家當地企業,共享新企業的控制權與所有權。好處是可以降低進入國外市場的經營風險,缺點是雙方在行銷、投資、營運管理與習慣等各方面可能有意見上的分歧。

直接投資(direct investment)

即直接在外國設廠投資。相對其他進入方式,直接投資對國外市場的介入最大。在公司已有出口經驗,且國外市場夠大的前提下,直接投資的好處有:

1.降低營運成本

如在當地取得較為低廉的原物料與勞工;當地製造、銷售,節省運輸成本。

2.提升公關形象

當地政府的投資獎勵;為地主國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公關形象。

3.契合市場需求

且因在當地長期融入,易針對當地市場修正產品,以符合當地消費者需求。

至於直接投資的主要缺點是投入資金龐大,風險最高;如受到外匯管制或貨幣貶值、被當地政府強制接收、市場萎縮的風險等。

決定全球行銷計畫

在國外營運必須決定針對當地市場的各項要素(如人口與地理特性、經濟因素、社會文化、商業文化、政治與法律因素等等)與需求調整其行銷組合的程度。行銷組合的模式一般分為:

(一)全球通用

的標準化行銷組合

(二)因地制宜的調適性行銷組合

而全球行銷計畫的決定,通常採取「全球思考,在地行動」的模式是比較合宜的。也就是管理階層提供總體的策略方向與目標,而各分區則以此方向為原則採取在地化的行動推廣產品與服務。

(三)行銷4P

不同國家的消費者,其產品偏好與需求、文化背景、購買力與購物模式皆有極大差異。因此要在產品、價格、通路、推廣上做調整,以因應各地消費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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