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濟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調解程序與督促程序

作者:洪正test

司法救濟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調解程序與督促程序

司法救濟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調解程序與督促程序

(一) 調解程序

請求法院為雙方協調,力謀雙方和諧的程序。

(二) 督促程序

指債權人就金錢、其他代替物、或一定數量之有價證券,得向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除非債權人提出異議,否則一般可直接裁定。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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