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簡介-3

作者:洪大正

台灣原住民族簡介-3

台灣原住民各族介紹


達悟族(雅美族Yami)

(一)核定時間
民國43年由內政部核定。
(二)族群簡介
人口約有4,351人(102年06月數據),由於為海島地形,生活環境獨立,傳統文化保存得最為完整,部落間的糾紛都以親族群體相互協調解決,社會活動則端賴父系氏族群體及魚團組織來管理。物質文化表現極為豐富,雕造板舟技術,打造銀器,捏塑陶壼泥偶之技藝均具特色。傳統的地下屋冬暖夏涼極具,全年的祭典儀式以配合捕撈飛魚之活動為主,視飛魚為神聖物,歌舞方面婦女的頭髮舞在各原住民族群獨樹一格,而男士們的勇士舞則是另一種力與美的表現。達悟人自稱「達悟」,是「人」的意思。由於地理隔絕,他們是原住民族中較晚接觸漢人的一支。
(三)地理分布
雅美族分布於台東的蘭嶼島上的紅頭、漁人、椰油、東清、胡島、銀野六村落,為台灣唯一的一支海洋民族。
(四)文化特質
1.傳統歌舞:
雅美族的歌詠有五分之四屬於男性的專利,而舞蹈方面,除了小米豐收節打小米的動作外,其他的舞蹈均為女子的專利,形成有趣的特殊現象。
2.親族組織:
以父系為中心的氏族,雅美族無頭目制度,是以各家族的長老為意見領袖。漁團組織是男人捕魚時形成的另一個組織。在各部落之間都有一定數目的氏族,原則上都是由長子來繼承的父系繼嗣,沒有男嗣的時後才由女性繼承,整個親族關係都是建立在血親和姻親關係之上。 
3.共作團體:
傳統達悟社會中,在家庭和部落間存在若干以農漁生產為目的的共作團體,主要有漁船組、粟作團體、灌溉團體。這類團體是由一群人共有及維護某種生產工具,再群策群力使用該工具。
(五)宗教信仰
在宗教信仰方面,雅美族人的宇宙觀共分為八個層次,天界有五層,掌管陸地、海洋、食物、生命等。雅美族人也相信靈魂觀,尤其以死去的靈魂(Anito)最為懼怕。許多不好的事物都歸咎於惡靈作崇,因此對死亡特別害怕。
(六)祭典儀式
1.飛魚祭:
蘭嶼四面環海,漁撈為主要生活方式,為祈求飛魚豐收,族人便舉行「飛魚祭」,新船造好下水前,則依例舉行「船祭」。最後一次是慶祝飛魚每一豐收和魚季結束,女子不能參加。
2.新船下水祭:
船祭開始時,船員坐在自己的新船位子,向船靈祈禱,全村男子吟唱著湧向新船。最後,將新船拋入空中,再至海中試船,即禮成。
3.小米豐收祭(收穫節):
小米是雅美族人重要的作物之一,小米豐收祭,族人藉由歌舞表演來感謝天神的賜予,並祈求年年豐收。
4.飛魚終食祭:
在每年的中秋節以後,停止食用飛魚,並將未食的飛魚丟棄。

邵族(Thao)

(一)核定時間
民國90年行政院核定。
(二)族群簡介
人口約740人(102年06月數據),相傳邵族的祖先因追逐白鹿而遷至日月潭定居,其部落社會組織是以父系外婚氏族為其文化特徵,受漢文化影響頗深,但其固有的成分依舊存在,每家之客室內側左牆腳所懸掛的祖靈籃,為不見於其他族群的文化特質,頭目平時是部落祭儀的決策者與社會事務的仲裁者,職位通常由長子世襲,最具代表性的音樂是杵歌和杵音。
(三)地理分布
邵族分布於南投縣魚池鄉及水里鄉,大部份邵族人居住日月潭畔的日月村,也就是舊稱「水沙連」的地方。少部分原來屬頭社系統的邵人,則住在水里鄉頂崁村的大平林。
(四)文化特質
1.湖上杵歌:
邵族最為外人所熟知的莫過於「杵歌」了,而如今也發展成專業的表演歌舞藝術,並列入日月潭的八景之一、世界的38首著名民歌之中。「杵歌」包含「杵聲(杵音)」和「歌舞」兩部分。
2.獨木舟文化:
獨木舟是邵族特殊的交通工具,是將整支樹幹挖空製成的,邵族人稱為Ruiza,無論在潭中載人、捕魚、運貨都非常方便、適宜。
3.頭人制度:
邵族為一父系氏族社會,頭人是其氏族的領導者,戰時領導作戰,平日仲裁紛爭,受到新文明的政治角力與選舉文化影響,頭人現今僅存單純的祭祀功能。
4.氏族分工:
邵族目前有七大氏族,氏族的單位比家族大,為最大的親屬單位。每個氏族皆具有政治經濟及宗教職務上的分工功能。氏族分工,是因應祭典儀式的工作繁多而形成。
5.男女分工:
邵族的部落事務除了各項祭儀有各氏族的職務分工外,族中事務亦有男、女職務分工,邵族人男女分工制度非常嚴格,男生從事比較粗重或危險性比較高的工作,而女生則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工作。
(五)宗教信仰
邵族的傳統信仰為泛靈崇拜,相信世間萬事萬物都有靈的存在,信仰核心是祖靈信仰,祖靈能庇祐族眾,讓族人平安健康,且賜福給族人,使其代代繁衍並生生不息。
1.最高祖靈:
居住在Lalu(拉魯島)的大茄苳樹上,是最具權威的神,其能驅除惡靈,是女祭司求巫的祖師。氏族祖靈則為各氏族的始祖。
2.拜公媽籃(即祖靈籃):
是邵族主要的宗教及巫術呈現的方式,凡是族中之重要祭儀,例如播種祭、狩獵祭、拜鰻祭、豐年祭等,都以公媽籃為供奉的對象。這種崇拜方式,是邵族獨立成為台灣原住民一族的最主要特徵。
(六)祭典儀式
1.農曆三月的播種祭:
播種祭的原為祭粟之意,之後陸稻取代粟,改為祭播陸稻之意。同時進行的活動為架設鞦韆。只有在播種祭時,邵族人才會架設鞦韆,它象徵著作物將來能生長得既高大又茂盛。
2.農曆七月的狩獵祭:
原本為狩獵民族的邵族,因遷徙居日月潭而發展出漁撈文化,所以狩獵祭儀便改為以漁獵做供品的祭儀形式,「拜鰻祭」是邵族由狩獵文化轉化為漁撈文化的見證。
3.農曆八月的豐年祭:
農曆八月豐年祭的前一天晚上,由「舂石音」奏出邵族豐年祭的前奏。所謂的舂石音,指族人圍繞著杵石所發出音階不同的聲響,再加上一旁族人手持長短不一的竹筒擊地附和,便形成迎接新年的美妙聲響。

噶瑪蘭族(Kavalan)

(一)核定時間
民國91年12月25日行政院第2818次院會依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1.人口約1,324人(102年06月數據)。因為相信萬物有靈而延伸出特有祭儀文化與治療儀式。治療儀式由巫師擔任,先以酒請示之後,再祈求祖靈降臨治病,在治病過程巫師還需吟唱專屬的歌曲。
2.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四處向地方、中央政府陳情。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除瘟祭)公諸於世,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政府認識他們的存在。
(三)地理分布
噶瑪蘭族以前稱為蛤仔難三十六社,但事實上其聚落的數量是超過六、七十個社以上。主要分佈於宜蘭、羅東、蘇澳一帶,以及花蓮市附近、東海岸之豐濱鄉、與台東縣長濱鄉等地。原居於蘭陽平原,後因漢人爭地壓力而逐漸南遷,是最晚漢化的平埔族。
(四)文化特質
1.部落組織:
在噶瑪蘭族的舊社中,採行以部落為中心的組織型態,首領是以推舉的方式產生的。噶瑪蘭族並沒有社會階級之分,他們只有按年齡分級,社會地位和職務隨著年齡而不同,其訓練的意義一部分是培養對老人家的尊重。
2.家庭組織:
噶瑪蘭的傳統社會遵循母系繼嗣原則,夫從妻居,子女從母居,男子招贅後即放棄繼承權。後因與漢人通婚頻繁後,父系認同現象日盛。
(五)宗教信仰
1.噶瑪蘭人的宗教信仰以祖靈崇拜為中心,將人間與靈界分開,相信靈界有鬼神能保佑或懲罰凡人,部落裡有祭司和巫醫(Mtiu)來負責靈與人之間的溝通,並為族人治病。Mtiu只有女人才可擔任。
2.過去噶瑪蘭信仰以女巫作為與神靈溝通的人,然而隨著漢化及天主教的傳入後,使會執行巫術的人越來越少。
(六)祭典儀式
1.祭祖儀禮(Paliling):
噶瑪蘭在新年前夕,祈求有個順利的一年。分為Dopuawan系統和Kavalan系統。此儀禮是噶瑪蘭裡最單純的祭儀,是最固定的家祭。
2.海祭(Laligi):
祭拜祖靈及掌管海洋的神靈。舉行Laligi的日期由各部落自行決定並獨立舉行。
十二、太魯閣族(Truku)
(一)核定時間
民國93年1月14日行政院第2874次院會依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1.人口約28,738人(102年06月數據),在距今大約三四百年前,從南投縣境越過中央山脈奇萊山,克服自然環境的險峻,沿著立霧溪山谷向東遷移,數百年來已經和南投原鄉發展出不一樣的民族風貌。他們曾經歷抗日最長的戰爭,長期以來,也曾胼手胝足的一起開創族人的未來。太魯閣族人除了擅長的狩獵、編織以外,目前還保有傳統的製刀匠和巫術,每年也都會舉辦祖靈祭。
2.太魯閣(Truku)族語意為「山腰的平台」、「可居住之地」、為防敵人偷襲「瞭望台之地」。這個地區即為現今太魯閣國家公園之範圍。
(三)地理分布
太魯閣族大致分佈北起於花蓮縣和平溪,南迄紅葉及太平溪這一廣大的山麓地帶,即現行行政體制下的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及少部份的卓溪鄉立山、崙山等地。
(四)文化特質
1.社會型態:
太魯閣是男女分工的生活模式,男獵女織,不過在日常生活中還是以兩性互補為原則。雖然是父系社會,女生隨著年紀的增長,在家中的地位也會漸漸提升,有發言權。
2.紋面文化:
太魯閣語稱「巴大斯克拉斯」,是太魯閣族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特色,男子為表示成年及獵過敵人的頭才「紋面」,女子則為表示成年及漂亮。
3.Gaya觀念:
在部落中有一種力量,就如泰雅的gaga一樣,太魯閣叫做gaya。Gaya是家與部落的中心,每一個成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的,否則一人違規全家或全部落都會遭殃的。 
4.父系繼嗣法則:
太魯閣族常以男性繼嗣為主,家中的財產也只有男性後裔才可繼承。
5.共同的生產技術:
太魯閣族的傳統農耕技術雖是簡單的游耕式粗放農作,狩獵經常是需要團結合作的工作,保護部落的安全也是其男子團體的責任。
(五)宗教信仰
太魯閣族的祖靈信仰是以祖靈為中心的集體意識,巫師的醫療與祭司的祈福是這個部落重要的傳統習俗(Gaya),是一個社會組織、宗教信仰,原本的出發點是以疾病的治療為基本觀念,進而延伸至祖靈祭典、公祭、私祭的傳統領域。
(六)祭典儀式
1.祖靈祭:
因為祖靈在太魯閣族中的重要性,在七月小米收割後,即是太魯閣族舉辦祖靈祭的重要季節。現在祖靈祭因受基督宗教的影響,改名為感恩祭。
2.播種祭:
二月至三月間為播種季節,長老會召集家族代表討論播種祭儀之日期與各項準備工作。
3.收割祭:
小米收割完畢,把它曬乾,在小米入藏倉庫之前,家中長者擔任主祭,並舉行小米收藏祭禮(或稱入倉祭、入藏祭),之後所有聚落就進行農閒時期。

撒奇萊雅族(Sakizaya)

(一)核定時間
民國96年1月17日行政院第3024次院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人口約736人(102年06月數據),經濟產業以漁業及狩獵為主。屬於母系社會,採入贅婚,從妻居,情形與阿美族相同。「Miamaivaki長者賜飯」是長老們祝福未成年青少年們的一種儀式,是特有的傳統。Sakizaya一詞意義傾向「真正之人」,是特定的一群人,使用的語言亦稱為「Sakizaya」。
(三)地理分布
撒奇萊雅族的聚落主要分佈於台灣東部,大致在今日的花蓮縣境內,勢力範圍約在立霧溪以南,木瓜溪以北,大約包括了今日花蓮縣新城鄉、花蓮市及吉安鄉三個地區。在19世紀中葉以前,分佈的地區並不超出花蓮平原,隨著加禮宛事件的戰敗,平地人大量進入花蓮平原,加上日本時代為逃避勞役以及水災因素,撒奇萊雅族除了在平原上的小範圍遷徙外,同時也開始向平原以外的地方作大範圍的遷移。
(四)文化特質
1.母系社會:
撒奇萊雅族屬於母系社會,採入贅婚,從妻居,主要分佈於花蓮奇萊平原,因此同時兼有漁業以及狩獵等經濟產業。 
2.年齡組織:
撒奇萊雅族的部落裡,同樣有與阿美族相似的年齡階級,據日本學者的田野資料所記載,在日治時期德興(sakor)的年齡階級(sral)是每5年進階一次。男子從嬰兒成長到15歲的時期,這個階級為幼年級(wawa)。15歲到23歲為青年級(kapah)的預備階級,必須要參加青年組前階級的未成年組,這個階級稱為Masatrot,他們必須開始住宿在青年集會所裡頭(taloan),服從上面階級的命令和指揮,接受訓練。
(五)宗教信仰
撒奇萊雅族稱神靈為dito,相當於阿美族的kawas。撒奇萊雅族相信萬物有靈,超自然的力量無所不在,在dito裡,也包含有祖靈的存在,只是祖靈的位置無法預測,不知固定的地點在哪裡,似乎只有祭司才能夠與祖靈溝通。
(六)祭典儀式
1.播粟祭、捕魚祭、收成祭、豐年祭與收藏祭:
撒奇萊雅族將一年四季分為播粟祭(春天)、捕魚祭(夏天)、收成祭(秋天)、豐年祭與收藏祭(冬天),隨著季節舉行相關的祭儀活動。撒奇萊雅族的歲時祭儀,與其他台灣的南島民族一樣,havay(小米或粟)或tipus(旱稻)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作物。
2.巴拉瑪火神祭Palamal:
巴拉瑪火神祭與傳統豐年祭不同,為撒奇來雅族後人對祖先的追思祭典,體驗及追緬先民落難情境。

賽德克族(Seediq/Sediq/Sejiq)

(一)核定時間
民國97年4月23日行政院第3089次院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賽德克族人口約有8,500人(102年06月數據),擁有獨特的生命禮俗和傳統習俗,因崇信Utux的生命觀,而延伸出嚴謹的gaya/waya生活律法系統,並發展出許多特有豐富的文化,如紋面、狩獵、編織、音樂、語言、歌謠與舞蹈。賽德克族視Sisin鳥為靈鳥,舉凡打獵、提親都聽Sisin鳥的鳴叫聲與行徑方向做決定。
(三)地理分布
賽德克族的發源地為德鹿灣(Truwan),為現今仁愛鄉春陽溫泉一帶,主要以台灣中部及東部地域為其活動範圍,約介於北方的泰雅族及南方的布農族之間。其後在不斷的遷徙當中形成兩大聚落,以中央山脈為界線,分出東、西賽德克族。東賽德克族散居東部花蓮山區,即今日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西賽德克族集中分布於現今南投縣仁愛鄉,以濁水溪上游一帶為腹地並建立七個村十二部落。
(四)文化特質
1.主要文化特質:
賽德克族的主要文化特質包括:
(1)紋面的藝術:除了美觀、避邪以外,代表了女子的善織、男子的勇武,也是死後認祖歸宗的標誌。
(2)精緻的織布藝術:以苧麻為原料、植物染料為主。
(3)獵首以及狩獵技術:在族人的觀念裡,獵首是男人尊嚴的一種象徵,也是一種表現英勇的圖騰,同時獵首的成功與否也關係到男性族人能不能紋面。
(4)屬父系社會:但很多現象卻顯示著賽德克族女男平等的平權社會。
2.社會組織:
(1)部落組織:
主要以血緣關係,也就是宗親的關係形成一個基本的單位,在此社會組織內,內部以共享、共同祭祀、共同狩獵等等的功能。
(2)狩獵集團:
狩獵團體主要是狩獵不是個人的行動,是集體的行動,可以達到分工、共享、共食的功能,在戰事發生的時候,也數個狩團聯盟共同採取行動。
(3)祭祀團體:
主要是以共同祭祀對象為組合,以奉行祖訓規範而立,執行祭祀活動,同時具有部落調解糾紛的角色,是部落中具有仲裁力的團體。
(4)Gaya/Waya觀念:
賽德克族的部落是以Gaya/Waya為主、部落意識為輔之生活系統,所建構的傳統農獵社會型態,是賽德克族的律法、是賽德克族的社會規範。
(五)祭典儀式
1.播種祭:
農獵時期,賽德克族以「燒墾游耕」的傳統耕作法種植作物,舉行播種祭儀之前,由部落領導人協同長老數人齊赴主祭司的家中諮商有關播種事宜。
2.收穫祭:
收穫祭約於每年的9~10月間舉行,其活動規模與播種祭相同,要遵守的族規也與播種祭雷同, 
3.祈雨祭:
當遭逢久旱不雨的災情時,賽德克族人才會舉行祈雨祭,因此祈雨祭並非固定或經常性的祭儀,而是隨機舉行的祭祀活動。
4.狩獵祭:
賽德克族的狩獵祭約於每年的10~11月間舉行,就在舉行收穫祭之後的一個月內相繼舉辦,狩獵祭常以單一部落或聯合數個鄰近部落的方式進行。
5.捕魚祭:
捕魚祭的舉行方式與狩獵祭相同,常以單一部落或聯合數個鄰近部落一同進行,部落的全體族人都要參與。舉辦狩獵祭及捕魚祭後就是賽德克族人歡度「新年」的節慶日。
6.獵首祭:
當成功獵首凱歸之際,部落族人會聚集於部落廣場舉行盛大的迎接儀式,即俗稱的獵首祭。

拉阿魯哇族(Hla’alua)

(一)核定時間
民國103年6月26日行政院第3404次院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拉阿魯哇族(Hla’alua)主要聚居在高雄市桃源區高中里、桃源里以及那瑪夏區瑪雅里,約計有400人。拉阿魯哇為自稱,其意不可考。相傳族人原居地在東方hlasunga,曾與矮人共同生活;矮人視「聖貝(takiaru)」為太祖(貝神)居住之所,每年舉行大祭以求境內平安、農獵豐收、族人興盛。族人離開原居地時,矮人贈以一甕聖貝,族人亦如矮人般舉行「聖貝祭(miatungusu)」。
(三)地理分布
拉阿魯哇族據《台灣方誌》之記載,稱為內憂社或內悠社、美隴社等,在清末漢人合稱之為「頂四社」,日本人沿其名稱為「上四社」。乃又稱為四社群或上四社群,主要分布由「排剪社(paiciana)、美壠社(vilanganu)、塔蠟社(tararahluvu或talicia)、雁爾社(hlihlala)」四社所組成。
(四)文化特質
1.政治活動:就政治單位而言,其執行單位即為部落。
(1)部落首長稱為Kapitanu或rahli,為部落權力運作的中心。
A.    此職位為世襲制,由長子繼承,年幼的長子可由氏族長老代為管理,直到長子有能力繼承為止。
B.    主要的權力在管理聚落事務與裁決聚落民間之糾紛,並有著對部落人民發號命令或懲處之權力。
C.    首領的權力並非絕對的,部落的大事仍要通過長老會議makarikari商議。
(2)miararuma
A.    經過聚落長老會議來挑選驍勇善戰之士來擔任。
B.    舉行各種傳統祭典的單位。
C.    同時負有戰爭指揮的權責。
(3)聚落祭司稱為uluvu,為宗教領袖,由氏族中的長老擇一擔任。
2.經濟活動:拉阿魯哇族採取初級農業生產方式,山田燒墾為主,並以採集工作、捕魚、狩獵、養殖家畜等為輔。
3.傳統親屬組織
(1)家的概念
A.    家:為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拉阿魯哇族稱之為ucanipihlingi。直到父母去世後,兄弟才能分家成立門戶。
B.    婚姻: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以從夫居的嫁娶為主,較無多偶婚或招贅婚。婚姻除了需經過當事人同意外,還需經過雙方父母同意,並由父母舉行結婚儀式。而女性喪偶後可再嫁,此時必須由先夫的父母來主婚;有時可能會下嫁給先夫的弟弟。婚姻分為「議婚、訂婚、結婚」三個階段。
(2)氏族(家族):拉阿魯哇族是一父系氏族社會,以相同的祖先為中心,由後裔組成父系氏族,族語稱之為lamaisa或hlipakuamia,非為外婚的單位。
(五)宗教信仰:
拉阿魯哇族傳統的神靈信仰,包括有生靈、物靈和神祇等之超自然的觀念。根據傳說,很久以前拉阿魯哇人與kavurua(小矮人)曾經同住在hlasunga這個地方,而takiaru(貝神)是kavurua人的寶物。小矮人與沙阿魯哇相處非常的融合。有一天,拉阿魯哇族的祖先要離開hlasunga這個地方,kavurua小矮人很難過,於是當族人要離開時,就把他們最珍惜的寶物takiaru贈送給祖先,並且交代族人,要把貝神奉為自己的神來祭拜,於是takiaru從此就成為拉阿魯哇族的神了。
(六)祭典儀式
1.農耕祭儀:包括小米耕作祭儀與稻作祭儀兩項。
(1)小米耕作祭儀:
為了祈求小米豐收,分別會在播種之初舉行「播種祭」、收割之初舉行「收穫前祭」、曬乾未收藏前舉行「嚐新祭」、收倉前舉行「收藏祭」,收藏祭隔日舉行「祖靈嚐新祭」。
(2)稻作祭儀:
亦是祈求旱稻之豐收。旱稻的栽種,自平埔族引入,是文化採借的結果,也建構成拉阿魯哇人生活的一部份。其儀式大多仿效小米祭儀。
2.聖貝祭(miatungusu):
聖貝祭是農作(小米、稻米)收穫過後之二年或三年間,所舉行的一次大祭,祭拜takiaru(貝殼、貝神)。由於族人視聖貝為太祖之靈的居住所,因此舉行祭儀以祈求平安豐收,族人旺盛,以及宴饗太祖之靈。祭儀最重要的部分是聖貝薦酒儀式(將聖貝浸在酒裡,察其顏色變化,如果變成紅色則表示太祖酩酊之狀,意味祭典圓滿成功)。
3.敵首祭:
從文獻來看,敵首祭只出現在民族學家衛惠林(1965)的資料上,但無人能清楚的描述獵首過程與儀式程序,其他的史料也無法找到相關記載;一般在地人也只耳聞過這項儀式。

卡那卡那富族(Kanakanavu)

(一)核定時間
民國103年6月26日行政院第3404次院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通過。
(二)族群簡介
分佈於高雄市那瑪夏區楠梓仙溪流域兩側,現大部分居住於達卡努瓦里及瑪雅里,人口數約有520人(103年05月數據)。相傳數百年前,一位名叫「那瑪夏」(Namasia)的年輕男子,發現巨大鱸鰻堵住溪水危及部落安全,趕緊回部落向族人通報,然也因驚嚇過度染病,幾天後去世。傳說當時族人與山豬聯手殺掉鱸鰻讓危機解除,族人為了紀念這名年輕男子,當時以「那瑪夏」命名現今之楠梓仙溪。卡那卡那富族的社會組織以父系為主,祭儀活動則以米貢祭與河祭為主。
(三)地理分布
原口述傳說有東來說與西來說,前者認為舊居地在Nacunga附近的Patokoanu附近,即現今新武呂溪臺東利稻附近,而後者目前較多考據資料,於清朝時期即有記載,當時稱為簡仔霧於南化玉井一帶活動,後因墾殖勢力受他族群壓迫,陸續遷移至高雄市那瑪夏區南沙魯里部落上方(舊稱Naturuca),後又遭襲往楠梓仙溪流域兩側臺地避居,後因國民政府移住政策,形成現今分布於達卡努瓦里及瑪雅里一帶。
(四)文化特質
1.父系社會:
卡那卡那富族親族關係為父系氏族,子女無論居處情形、變化姓氏皆從父,財產權亦僅繼承其父,禁婚網絡從子女父母氏族向外衍生,社會組織上以氏族為組成單位為一社。
2.社會組織:
(1)年齡分級上為級名通制,各年齡以其生理與心理發展,據以調整其社會地位與責任,各年齡層有其分組別,男女年齡分組大體一致,未成年細分約有七級,成年後不為分級。
(2)部落事務以體力來分工,粗重危險由男性擔任、家務服飾則為女性工作,農事男女皆可來執行。
(3)財產制度上則有部落、聯族與氏族、家族及個人財產,財產使用取得原則又分為公享制度、標記先佔、轉讓、繼承、餽贈或交易等。法制上全為習慣法,大部屬於刑法範疇,習慣法的立訂則以前例部落長老協調後傳下照辦,如有特殊例子則予研商協調處理。
3.經濟活動:
經濟生活以農耕燒墾為主,狩獵捕魚為輔,農業行為係男女族人共同工作,傳統主要作物有小米(Vina’u)、旱稻(Pusiamu)、糯稻(Parai)、地瓜(Tammi)、芋頭(Tanuku)、玉米(Viaru)等。狩獵上以男性擔任為主,狩獵期間約於九月至隔年四月(約為農閒期間)。
(五)宗教信仰
卡那卡那富族相信超自然(Utus),分為神衹與靈。
1.神祇:
神衹之最上位為天神,是世界的主宰,常在天上調節自然運行,賞罰人類行為,然為分層下達,則交司理神權審人類。卡那卡那富人統稱神衹與祖先為Tamo,認為祖先神會於司理神中,以司理神型態而存在。
2.靈:可分為生靈與死靈。
(1)生靈:有善惡二分,控制人類行為惡善。
(2)死靈:可分祖靈及泛靈崇拜。
A.    祖靈:相信族人死後,死靈皆赴祖先神聚居地。
B.    泛靈:對異族殲首之靈則以泛靈崇拜。
(六)祭典儀式
1.米貢祭(Kannaiara):
傳說卡那卡那富有一位男族人,至野外尋挖似山藥的食物(Namnsi),越挖越深時現出一個大洞,在好奇心驅使下,整個軀幹順勢潛入,深入不久後迎面而來的是地神(Tamuunai),地神拿出餅予以款待,並說明餅是小米(Vina’u)成分所製做的,男子祈求地神給予帶回小米種子,地神毫不猶豫答應,並也給了男子大豆(Nupunupu)、樹豆(Aricang)、Nomi(已絕跡,所結米粒比小米還小)等種子,最後並囑咐男子,從今以後卡那卡那富族人舉行小米祭儀時,必須感謝呼喚地神之名。後來種子成為卡那卡那富族人的主要食物,每年卡那卡那富族在豐收後都會辦理米貢祭,以表達對天神(Tamo)與地神的感謝之意。
2.河祭(Kaisisi Cakuran):
卡那卡那富族是台灣少數每年舉辦河祭的原住民族群。大約在二、三百年前,卡那卡那富的祖先來到幽靜美麗的那瑪夏(現今楠梓仙溪),於兩側台地安居繁衍,他們發現該河流清澈曲優,並有那都魯薩、那尼薩羅、那次蘭、達卡努瓦及貼布貼爾等支流匯集,潔淨豐沛的水蘊藏豐富的魚、蝦、蟹及綠藻(Kunam),成為卡那卡富族人食物的重要來源,讓卡那卡那富族人能夠安居無虞繁衍後代,於是為感念河神的恩典,發展出此敬天愛地並蘊涵生態保育觀念的獨特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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