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之給付-醫療給付:不保項目

作者:洪正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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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之給付-醫療給付:不保項目

勞工保險條例之給付-醫療給付:不保項目

醫療給付不包括法定傳染病、麻醉藥品嗜好症、接生、流產、美容外科、義齒、義眼、眼鏡或其他附屬品之裝置、病人運輸、特別護士看護、輸血、掛號費、證件費、醫療院、所無設備之診療及上述未包括之項目。但被保險人因緊急傷病,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院、所診斷必須輸血者,不在此限(勞工保險條例第44條)。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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