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大眾運輸之種類
作者:陳少偉
(1)公共型態(Public Paratransit):
此型態之準大眾運輸有
計程車(Taxi)
使用標準小汽車或經特殊設計之小型車,由執業司機駕駛,採用統一費率計算方式,繞行於街道,供乘客租用搭乘之營業車輛。
撥召公車(Dia-a-Ride, D/R)
由乘客打電話至撥召公車控制中心,告知乘客人數、上車地點、時間、目的地等,再由控制中心指派最近之行駛中車輛前往接運旅客的運輸方式。
隨停公車(Jitney) 以公共車輛行駛於固定路線上,無固定站牌,乘客可隨時上、下車的運輸方式。
(2)半公共型態(Semipublic Paratransit):
中型車共乘(Van Pool)
由私人團體或公司購買7至15人座之中型車輛,每天以固定時間、路線來接送特定通勤者上、下班的運輸方式。
租用公車(Subscription Bus)或交通車
由私人團體或公司為通勤者向公車(交通運輸提供者)業者租用車輛,每天在固定時間、地點搭乘上、下班之運輸方式,如社區專車;有時亦由學校或政府機關向特定公車業者租用車輛,以載學生上、下學或上、下班,如學校之學生專車,政府機關之交通車等。
(3)私用型態(Private Paratransit):
出租小汽車(Car Rental)
向租車公司租用之代步用小汽車。
小汽車共乘(Car Pool)
由數位具有相同上、下班時間及相同工作地點之鄰居或同事組織起來,輪流接送其他人一起上、下班的運輸方式。
改善副大眾運輸之可行措施:
(1)建立
優良計程車的品牌制度。
(2)提供
獎助和補助。
(3)引進
新型的大眾運輸技術,如輕軌電車。
(4)成立
計程車合作社制度,改善計程車的經營體質。
(5)提升
計程車駕駛的服務品質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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