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人之適用效力-1

作者:陳毅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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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人之適用效力-1

國內法上之例外

依國內法之規定,下述之人雖在本國領域內犯罪,但不一定全部適用本法處斷

總統:

(1)依憲法§52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2)且此為程序法上之「訴訟障礙事由」,並未排除犯罪之成立以及刑罰之適用。故一旦總統遭罷免或解職後,均得依刑法規定予以追訴與處罰(併參釋388號、釋627號解釋)。

[三民輔考-刑法概要完全攻略(T053C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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