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管理人員應負責任如下
作者:郭妍(一)經辦收付工作
收付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保管品等,如有錯誤,應查明處理
收入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等,除自行保管者外,應按規定解繳或送存國庫
結存款項,如有錯誤,應查明處理
(二)經管櫃存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保管品等工作
櫃存現金應與帳面結餘相符
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保管品等,應妥慎保管,不得挪用或墊借。有價證券之本息,應按時領取
(三)經辦帳表登記工作
現金出納備查簿、銀行往來帳及各種帳表之記錄,應正確無誤
收支及現金轉帳傳票、付款憑單,應依照規定時間執行收付後,登記遞送簿移送會計單位
業經辦理收納或支付之相關憑證,應於次日前整理完竣並編製現金結存表,送會計單位據以入帳
各機關宜指定曾研修會計
帳務處理、內部控制(稽核)或其他相關課程者擔任出納管理人員。各機關主辦出納及出納管理人員至少每三年應參與相關訓練或講習課程。
安全及設施
安全防範措施應注意事項
(一)出納管理單位
對於經管之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保管品,須有安全維護設備,並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
如與其他單位同在一辦公室工作,其位置應設在辦公室最內角為原則
(三)業務無關人員
不得逗留出納作業處所或翻閱各種公文、帳簿
(四)出納管理人員
在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會客
言辭應謙虛,態度應溫和
(五)保險櫃
應放置於乾燥處所,並儘量靠近出納管理人員
保險櫃門鍵應牢固、櫃壁應堅實、密碼盤應採複算者
應不定期變更密碼,關閉時,應隨時注意迴轉密碼,關閉上鎖,並應注意妥善保管鑰匙
保險櫃內不得代為保管私人財物
(六)單據
對於有關單據,應妥慎管理
(七)收付款項
當日收付應於當日結算
(八)解領款項
出納管理人員應親自辦理,並視需要加派人員協助
(九)安全設施
出納管理單位應儘可能裝置防盜警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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