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帳表
作者:郭妍
一、出納管理單位應置備下列各項簿籍:
(一)現金出納備查簿
備登收納款項,必要時得分立收入、支出或收支結存各項簿籍
(二)零用金備查簿
備登零用金支付、結報撥還
(三)存庫保管品備查簿
備登存庫保管各類有價證券、票據、保管品等項
(四)保管品紀錄簿
作為保管品之明細備查簿,以記載保管品收存及發還之原始記錄
(五)現金暫記簿
備登每日結算終了後之收支款項,次日再補行正式登帳
(六)傳票遞送簿
備登收支及現金轉帳傳票、付款憑單移送時間之登載
(七)其他備查簿
視業務繁簡需要設置,如銀行往來簿、支票簽發用印登記簿、送金簿等
二、前點簿籍採用電腦處理者
其電腦貯存體中之紀錄視為簿籍,應妥善保管。
三、經辦出納管理人員
於執行出納事務時,應隨時登入有關備查簿,並按日結計清楚,不得稽延,相關憑證應於次日前送會計單位據以入帳。
四、出納管理單位
除領用之零用金,應適時辦理結報申請撥還外,並斟酌需要,根據現金出納備查簿,分別編製現金日報表、旬報表及月報表,連同國庫經辦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帳單及存款分析表,送會計單位核對,併同會計報告轉報。其他出納報表,得視實際需要定之。
五、出納管理單位為辦理收支有關事項
應備具如下書表:
(一)繳款書。
(二)支出收回書。
(三)收入退還書。
(四)轉正通知書。
(五)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
(六)國庫保管品申請書。
(七)保管品月報表。
(八)國庫經辦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結存差額解釋表。
(九)保管品結存差額解釋表。
(十)零用金支用清單。
(十一)現金結存(日報)表。
(十二)現金收支結存旬報表(含現金收支月報表)。
(十三)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紀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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