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與民營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一、為什麼要有政府
古典經濟學認為當所有人都追求自己利益極大化,就會帶來市場最高效率。但因市場機能偶爾會失靈,因此便有政府組織存在的必要。
二、公、民營的不同
民營企業是由個人或股東大會所支配,以營利為主要目標,不負有政策性的任務。公營企業受政府所支配,其設立目的通常具有政策性的任務,而不以營利為主要目標。但是,公營事業仍然必須注意其獲利,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公營企業也必須「企業化」,講究效率與獲利的原因。
三、民營企業的優缺點
民營企業內部組織及程序可按實際的需要加以簡化,不需墨守成規,把握時效、提高效率。另外民營事業可發揮自由競爭的功效,促進管理技術的改進,有助經濟繁榮。然而由於民營企業並不以「公益」為目標,因此若將公用事業或其他獨占性的企業,交由民營,則可能發生壟斷情形,危害消費者的利益。
四、公營企業的優缺點
公營企業的存在不但可以防止壟斷,且可以實現民生主義中發達國家資金的理想。然而公營企業因多具有政策性目的,而非績效導向,因此競爭力不高,導致員工普遍工作士氣低落、缺乏服務熱忱的現象。
公營企業面臨的挑戰
因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科技等外在環境的變遷及社會大眾生活習慣或消費習性的改變,造成公營事業經營不善,而民營企業的競爭威脅也與日俱增。因此公營事業面臨愈來愈多的挑戰。
一、公營事業須民營化
(一)公營事業民營化的原因:
公營事業的經營由於欠缺績效和生產力,因此近代普遍認為應將不需公營的公共事業,改以民營方式來經營。民營化可以增加政府生產力,控調政府支出費用,改善政府的財政問題。
然而不是每一種工作都可由民間機構來做,尤其是需要公權力的工作。另外攸關國民生計之事務,例如兒童及老人的照顧、都市公共交通、公共醫療的提供等等賠本的生意,也很難民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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