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之公司的種類-關係企業: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

作者:洪正test

公司法之公司的種類-關係企業: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

公司法之公司的種類-關係企業: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

公司法第369-2條

1. 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
    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2. 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公司法第369-3條):
    (1) 公司與他公司之執行業務股東或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者。
    (2) 公司與他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有半數以上為相同之股東持有或出資者。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