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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之公司的種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作者:洪正test公司法之公司的種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股東會由出席股東所為之多數決對各個議案所作成之意思表示決定,即為股東會決議。
決議種類又可分為以下幾種:
1. 普通決議:1/2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1/2以上同意。(公司法第174條)
2. 特別決議:2/3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1/2以上同意。(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及第2項)
3. 假決議:
出席股東不足1/2,但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1/3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1/2以上之同意,
為假決議。(公司法第175條)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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