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在組織參與面向上的限制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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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在組織參與面向上的限制

公務員在組織參與面向上的限制

公務員與國家間的關係,相對於私人(企業與勞工)之間,殊為不同。在特別法律關係下,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工作條件都是法定的,因此:

(1)薪資待遇、福利、工作條件不允許雙方透過協商議定。

(2)無法組織工會。

(3)無罷工權:公務員基於服勤務之義務,並無罷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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