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轉任

作者:討論區管理員

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公務人員轉任

公務人員轉任

指由某一類別的公務人員,改擔任其他類別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曾任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除依法令限制不得轉調者外,於相互轉任性質程度相當職務時,得依規定採計提敘官、職等級;其辦法由考試院定之(公務人員任用法§16)。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