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之特性-吳瓊恩之觀點

作者: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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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之特性-吳瓊恩之觀點

對於公共行政的獨特性質,吳瓊恩老師提出下列七項特質,說明如下:

 

(一)公共行政的活動深受法律規章與規則程序的嚴格限制。

 

(二)權威的割裂:

為防範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政治愈民主的國家,愈重視權威的分立與制衡,行政亦必須接受各方面不同的監督。

 

(三)公共行政必須受到高度的政治監督。

 

(四)公共行政常受政治因素影響相當深遠。

 

(五)公共行政之組織目標大多模糊不清且難以測量。

 

(六)公共行政較具有「強制性」之特質:

政府施政的公權力皆來自法律授權,故較具有強制性。

 

(七)公共行政提供「公共財」,故較不受市場競爭之影響:

政府所提供之財貨與服務,幾乎均屬於「公共財」(public goods)。由於政府是唯一的生產者,故較無市場競爭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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