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資源與競爭優勢

作者:邵康

內部資源與競爭優勢

一、核心能力

(一)基本概念

策略可以由外向內—先看環境再決定做什麼,也可以由內向外—先看自己最在行什麼。愈來愈多不同來源的人成為電視節目的主持人人選,律師、作家、購物頻道銷售人員,甚至是某明星的星爸,他們多角化的核心能力到底夠不夠跨足主持人的市場。另外,演而優則導,是不是一個正確的策略呢?

Hamel & Prahalad (1990)是最早提出資源觀點的學者,他們認為企業要有競爭力,必須長得像一棵大樹:核心產品構成這棵大樹的主幹及較粗的枝幹。一般來說,核心競爭優勢的來源有二:資源及能耐。

Hamel & Prahalad (1990)將核心能力定義為某種可以讓該企業有好的營運,並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

1.提供消費者價值

2.對競爭對手來說不易模仿

3.這種能力能夠被應用在其他市場或產品上

D. Leonard-Barton (1992)則認為:唯有該能力能夠用以在策略上將企業做出區隔來,才能被稱為「核心能力」。

(二)資源及能耐

有些學者喜歡用「獨特競爭能力」來取代「核心能力」,這個道理很容易懂,就算你有核心能力,如果大家都有,那又有什麼用呢?

1.資源(resources):包括有形及無形的資源。人、錢、組織、專利、知識等都算。

2.能耐(capabilities):能夠運用資源完成事情的能力。

建立或維持競爭優勢的四個要素–效率、品質、創新及顧客回應能力。誰能將資源及能耐組合成核心能力,反應在效率、品質、創新及顧客回應能力上,誰就能擁有競爭優勢。

(三)形式

核心競爭優勢可以用各種形式存在包括:

1.技術。

2.組織特徵:文化、程序、規章。

3.關係:包括供應商及顧客。

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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