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工作精神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一、意義
所謂「工作精神」(Industrial Morale),意即使員工將興趣、熱忱、志向等貫注於工作。
二、重要性
優良的工作精神,可促使員工團結合作,從而以團體目標為目標,以團體意志為意志。在民主社會中企業員工之工作精神,不可能依靠專權來充分發揮,需仰賴良好人事政策以誘導員工發揮工作精神,從而相互合作,增進效率。
三、影響工作精神之因素
(一)工資
提高工資,可促進工作精神。唯工資並非促進工作精神之唯一要素。
(二)滿意
凡滿意其工作而工作,必有較高之工作精神,可提高其工作效率。
(三)團體
凡有良好團結精神之團體即有高度之工作精神。在團體之中,培養榮譽之觀念頗為重要。團體之表現,雖各有不同,但以合作最重要。
(四)監督
良好之監督可促進工作精神。
(五)效忠
凡對企業效忠,即是良好工作精神之表現。
(六)工會
凡上軌道工會之發展並不妨礙其工作精神與對企業之報效。
(七)工作環境
工作環境如工作安全、衛生狀況、減低疲勞等問題均足以影響工作精神。
四、員工應具備之工作精神
(一)誠正
任何人在企業中之工作精神如不貫徹於其企業上,則失去本體,企業如無良好工作精神之貫徹,則失去生命。故企業之良好工作精神條件,首重誠正,「誠」是忠誠,即要對整個機構人員忠誠,「正」是正義,即對一切要合乎正義。
(二)勤奮
「勤」是勤勞、勤儉之意。任何企業如能上下克勤克儉,事業必能進步成功,「奮」者乃指積極精神,任何事業必使其在合理制度之下,人人奮勉,自動自發,負責敬業,以積極性、上進心、競爭慾而激起良好之工作精神。
(三)創新
將各種生產要素加以新的組合。創新可以促進社會繁榮,提高人民生活水準,增加個人所得。
(四)思考
企業需要思考,有思考才能革新觀念,擺脫傳統、適應變化、領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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