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史重要代表之魏書

作者:陳雲飛

二十六史重要代表之魏書

作者:

北齊魏收

卷數:

一百三十卷

內容:

本紀十四卷,列傳九十六卷,志二十卷。

評價:

(1)抑揚失當,毀譽任情,人稱穢史。

(2)列傳中保存許多重要史實。

寫作立場:

官修。

隋書:

作者:

由唐魏徵主修,顏師古、孔穎達等協助之。

卷數:

八十五卷

內容:

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

評價:

(1)作史者皆唐初名臣,文筆簡鍊。

(2)歷代史家對隋書十志之評價極高。尤其經籍志一篇,為東漢至唐初古籍流傳的總結性著作。在目錄學上的地位,可與漢書藝文志相比。

寫作立場:

官修。

設立史館以修撰前朝的史書,此例自唐初開始。

新唐書:

作者:

主撰者為歐陽修(本紀、志、表)、宋祁(列傳)

卷數:

二百二十五卷

內容:

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

體例:

(1)為紀傳體斷代史。恢復了紀、表、志、列傳體裁的完整性(自史記、漢書以後,一般史書皆僅有紀、列傳二部分,或有志而失於簡略,表則均告缺),其後各代修史,皆循此成規。

(2)以北宋的立場觀點總結唐代歷史。

評價:

(1)敘事較籠統,對於文學形式的追求超過了對於史實的重視。(唐代詔書多用駢文,歐陽修因反對駢文,故多摒而不錄。)

(2)宋祁與歐陽修分撰此書,並非有計畫之分工,故紀、傳之間矛盾、脫節處甚多。

(3)體例完備,補充了許多必要的史實。曾公亮在新唐書進表說:「其事則曾於前,其文則省於舊」,事增文省是新唐書最大特色。

寫作立場:

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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