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心理與行為-
一般危險之責任
契約之成立
正當防衛
無權處分
因實務對法律產生興趣-社區總幹事考取不動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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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證明自己的實力-在校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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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範圍-土地 土地法第1條規定:「本法所稱土地,謂水陸及天然富源。」 土地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 【三民輔考-不動產估價概要】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