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方法之比較法-應先修正的情況

作者:陳仕弘

不動產估價方法之比較法-應先修正的情況

不動產估價方法之比較法-應先修正的情況

比較標的有下列情況,應先作適當之調整;該影響交易價格之情況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時,應不予採用:

1. 急買急賣或急出租急承租。

2. 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

3. 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

4. 親友關係人間之交易。

5. 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

6. 地上物處理有糾紛之交易。

7. 拍賣。

8. 公有土地標售、讓售。

9. 受迷信影響之交易。

10. 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

11. 人為哄抬之交易。

12. 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

13. 其他特殊交易。

【三民輔考-不動產估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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