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招募1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交通工程或管理相關科系者尤佳;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兼職兼業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7日止。
交通管理相關業務 需用2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需用名額2名。工作內容主要為分區交通管理及改善事宜;短期交通改善事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於 105 年 12 月 7 日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務請註明應徵交治科約僱科員)。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局統一銷毀。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期滿前1日止(預計至106年1月)。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交治科聯繫(市內請撥:1999轉6864 ;市外請撥:02-27208889分機 6860李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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