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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文化部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文化部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文化部招募一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具相關文化行政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尤佳。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17日止。

文化創產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需用名額1名。碩士畢業者月酬34,876元;學士畢業者月酬31,486元。工作內容主要為受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之申請及審查等相關業務;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利息補貼等相關業務;辦理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之補助案相關業務;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05年6月1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文化部人事處(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文創發展司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日夜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請至文化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gov.tw)「便民服務/下載區/其他表格」專區下載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檔名:聘僱或臨時人員),填妥後將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1@moc.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應徵者姓名)文創發展司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職務係本部專案助理留職停薪所遺業務,如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6年2月28日。

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楊小姐,電話:(02)8512-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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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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