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臺南市善化區公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26,642元)
職稱
約僱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有效期間
103/11/26~103/12/03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3.高中以上學歷畢業,品行良好、負責盡職、具工作熱誠及良好溝通能力,並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包含word、excel、網路等)。
工作項目
辦理出納、財稅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3月26日止,惟如請假人員提早銷假上班,仍應於該員上班前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
聯絡E-Mail
tsc@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上述證件請親自或以郵件方式於103年12月3日前送達臺南市善化區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談時間,經錄取者,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刊登錄取公告;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檢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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